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粤药监妆罚〔2026〕2007号)显示,某化妆品厂因未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生产未经注册特殊化妆品,被责令停止化妆品经营6个月、吊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粤妆20160199),且10年内不予办理其提出的化妆品备案或者受理其提出的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10月22日。
经查明,该企业此前已因未按规范组织生产被白云区局行政处罚(穗云市监处罚〔2025〕311号);2025年7月28日飞行检查再次发现其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涉案3批次产品包括“济风堂清透水润五重美白祛斑霜”(国妆特字20256057)、“乔丝蔻JOEGOK燕窝多肽抗皱弹润睡眠面膜”(粤G妆网备字2024248933)、“济风堂多肽胶原弹嫩精华霜”(粤G妆网备字2025240963),后两款产品的备案同时被取消。
此外,该企业生产的“茜妃隔离防晒乳SPF50 PA+++”两个批次产品,经检验未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防晒剂二苯酮-3、丁基甲氧基二苯甲酰基甲烷、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涉嫌偷工减料、防晒功能名不副实。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该企业作出上述顶格性质处理,并要求属地监管部门依法落实责令停产、证照吊销等后续监管措施。监管部门提示,消费者选购美白祛斑、防晒等特殊化妆品时,应认准“国妆特字”注册信息,警惕宣称功效与实际成分不符的产品。
广东一化妆品厂未按规范生产、未经注册特殊化妆品被吊销生产许可证 10年内不予备案
信息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