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23 品牌舆情金融处罚农商行

贵州剑河农商行内控管理不到位、信贷管理不审慎被罚60万元 4名责任人同日被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东南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黔东南金罚决字〔2026〕35-39号)显示,贵州剑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内控管理不到位、信贷管理不审慎被罚款60万元。

此次处罚呈现典型的机构与个人“双罚”特征:除对剑河农商行罚款60万元外,同时对该行4名时任责任人员予以警告,包括时任原剑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宋政懿、时任贵州剑河农村商业银行相关岗位负责人莫春艳等。

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10月23日,作出机关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东南监管分局。

金融监管部门提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切实落实审慎经营规则,加强内控与信贷全流程管理;对“三查”制度执行不到位、授信风险管理失守的机构,监管部门坚持机构与责任人员同查同处。
信息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东南监管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