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0月21日发布了2026年第5期食品安全抽检通告:抽检745批次样品,检出30批次不合格。把不合格项目归拢起来,正好分成两组——一组是农兽药残留,一组是食品添加剂。两组的问题性质完全不同。
先说农兽药残留这一组,它的问题在于"源头带进来的超标"。萝卜检出噻虫胺与氯氟氰菊酯,豇豆检出倍硫磷与噻虫胺,芹菜、青椒、生姜、线椒均检出噻虫胺,鲫鱼检出恩诺沙星。这批名单里绝大部分是蔬菜,而且高度集中在同一类杀虫剂——噻虫胺。同一种农药在多个品种上重复出现,指向的通常不是某个农户的偶然失误,而是当地种植环节在这个药上的使用习惯与安全间隔期管理出了系统性问题。噻虫胺属于新烟碱类杀虫剂,对蜜蜂等高毒,多国对其使用范围有限制;在国内,它在叶菜上的残留限量和采收间隔期都有明确规定,超标多半是因为没过安全间隔期就上市。
但这一组里最重的一笔不是蔬菜,是鳊鱼检出孔雀石绿。
孔雀石绿需要单独讲。它是一种工业染料兼抗菌药物,对水产养殖中的水霉病、鳃霉病效果显著,价格低廉。它被禁用的原因不是"效果不好",恰恰相反——它在鱼体内代谢缓慢、残留时间长,且其代谢产物无色孔雀石绿具有潜在的致癌、致畸、致突变作用。因此我国将其列为水产养殖中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要求不得检出。换句话说,它不是一个"限量使用"的添加剂,而是一个"查到就是违法"的项目。
它被反复使用的经济逻辑很直白:活鱼运输过程中死亡率就是成本,而孔雀石绿能显著降低运输损耗。这个收益由经营者拿走,健康风险却分散给了每一个购买这条鱼的消费者。这也是为什么监管部门对它的态度始终是零容忍。
再说食品添加剂这一组,最有意思的是三份海蜇。海安芳华酒店、通海海鲜馆、渔立方火锅店三家售卖的自制凉拌海蜇丝、凉拌海蜇头、糖醋海蜇,全部检出铝残留量超标。
三家酒店同时在同一道菜上翻车,几乎不可能用"厨师手抖"解释——问题基本锁定在原料端。海蜇捕捞后含水率极高,传统加工工艺是用明矾(硫酸铝钾或硫酸铝铵)腌制脱水定型,铝由此进入成品。如果产地初加工环节用矾过量,成品铝残留就会超出GB 2760对即食水产动物的铝残留限量。到了餐饮端,无论再怎么冲洗、浸泡,也很难把已经结合的铝降到限量以内。
这条链条给餐饮经营者留的教训很具体:含铝添加剂的风险往往发生在上游。防范的办法不是"自己别加",而是溯源——采购时索要产地处理信息和检验报告,进货查验记录里明确写上铝残留指标,自制凉拌类菜品定期送检。一张检验报告的成本,远低于被通报后公示店名的代价。
同一批还检出长馒头(发酵面制品)检出甜蜜素、卤菜店原料白芷二氧化硫残留超标。前者是馒头(自制)中不得使用甜蜜素;后者属于超范围或超量使用漂白剂。
对消费者有三条实用提示。第一,海蜇、油条、粉丝、部分焙烤食品是含铝添加剂的四个老风险品类,尤其是散装海蜇、散装油条这类价格低、来源不明的产品,优先选择有包装、能出示检验报告的。第二,买活鱼要学会看:鱼体颜色过于鲜亮、有不自然的翠绿色泽的要多留个心眼;更重要的是选择能提供进货凭证和检验信息的正规渠道。第三,蔬菜用流水冲洗后浸泡十余分钟、叶菜类焯水,能显著降低表面农残,这是成本最低也最有效的家庭处理办法。
需要说明的是事实边界:以上为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第5期监督抽检结论,属地监管部门已依法启动核查处置;具体处罚决定以属地监管部门后续公布为准。
江苏海安通报第5期抽检745批次检出30批次不合格:3家酒店自制海蜇铝超标,鳊鱼检出孔雀石绿
信息来源:江苏省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10-21 发布《2026年第5期食品安全抽检通告》。根据公开新闻报道、官方通报及国家市场监管部门公开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