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20 天津武清假劣肉制品炸鸡块黑窝点食品摊贩备案证明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自宰生猪马肉肉毒毒素真空包装熟肉制品移送检察院7件

天津武清曝光4起假劣肉制品案:炸鸡块黑窝点持摊贩备案证批量生产被罚2万元,今年累计查处24起、移送公安1件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曝光了4起制售假劣肉制品典型案例。先看一组总量数据:今年以来,该局开展制售假劣肉制品突出问题综合治理,累计查处24起案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违法线索1件、向检察院移送7件、向外省移送线索4件。向检察院移送7件这个数字值得留意——它意味着相当一部分案件已经不只是罚款了事,而是进入了需要检察机关介入的程度。

案例一是一个典型的“证照与实质不匹配”的黑窝点。某小吃店持有的是《食品摊贩备案证明》,但其登记的地址、面积与现场实际不符;而现场的情况是,大规模、成批量地塑封包装炸鸡块并批发兜售。这两点叠加,性质就变了:食品摊贩备案证明允许的是小规模的现场制售,而批量塑封包装、对外批发,已经属于食品生产行为,需要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监管部门认定其构成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作出没收违法所得703.1元、没收成品炸鸡块30kg、罚款20000元的处罚。

案例二发生在农村大集。某经营户销售自宰生猪及购进的马肉,不能提供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及检验检疫材料,被罚款7600元、没收违法所得490元、没收肉品211千克。这起案子的关键不在金额,而在“不能提供检验检疫材料”这一条——自宰生猪未经检疫即上市销售,是肉类食品安全链条上风险最高的一类行为,因为它绕过了屠宰检疫这道唯一能把病死、注水、药残超标的肉挡在市场之外的关口。

执法人员特别指出了一层容易被忽视的风险:查处此类黑窝点,有效消除了真空包装熟肉制品肉毒毒素中毒的食品安全隐患。这句话点出了真空包装与肉制品组合的特定危险——肉毒梭菌是厌氧菌,真空包装形成的无氧环境恰恰适合它繁殖并产生肉毒毒素,而肉毒毒素是目前已知毒性最强的物质之一,且无法通过肉眼、气味判断。正规生产需要严格控制灭菌工艺、温度与保质期;而在无证窝点里,塑封机一压就当成品卖,这道工艺控制完全不存在。

对消费者的可操作判断有三条。第一,真空包装熟肉制品若出现胀袋、漏气、有酸败味,切勿食用,尤其是小作坊散装兜售的塑封卤味、炸鸡块这类产品。第二,购买肉类制品时留意包装上是否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SC 开头)与生产日期;只有摊贩备案、没有生产许可的包装熟食,本身就是超范围经营的信号。第三,发现农村大集、流动摊贩销售无检验检疫证明的肉类,直接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或12315举报——这类线索的价值远高于事后投诉,因为它能在产品售出之前阻断风险。
信息来源: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10-20 曝光《4起制售假劣肉制品典型案例》。根据公开新闻报道、官方通报及国家市场监管部门公开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