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19 大同市市场监管局肉制品专项整治高钙羊肉手打牛肉丸乌鸡风味扒西门塔尔肥牛速冻调制肉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修订第九条虚假宣传菜单标示

大同曝光5起肉制品虚假宣传案:火锅店“高钙羊肉”“手打牛肉丸”实为速冻调制肉,新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首次覆盖服务宣传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0月19日对外公布了5起肉制品专项整治典型案例。这批案子的共同点是:违法手法都很“小”,小到只是菜单上的一个词,但每一处都在直接改写消费者对所付价格的判断。

先把手法逐条列出来。第一种是概念升级:将“羔羊加钙肉砖”加工成的羊肉卷,在菜单上标注为“高钙羊肉”。“加钙肉砖”是调理肉制品的原料形态,与“高钙羊肉”给人的想象完全不是一回事。第二种是产地与品种升级:普通黑木耳标为“野生木耳”。第三种是鲜度升级:菜单标“碗碗鲜鸭血”“鲜鸭肠”,实际用的是“鲜冻鸭血”“火锅锁鲜鸭肠”。第四种是主料升级:餐盘食签标“乌鸡扒”“牛肉扒”,实为配料含鸡肉、鸭肉的“乌鸡风味扒”“牛肉风味扒”。第五种是品种升级:普通肥牛标注为“西门塔尔肥牛”。

五类手法规律很清晰——全部是在“鲜/纯/优/特定品种”这些无法当场验证的维度上加词。消费者在火锅店里没法做成分检测,唯一能依据的就是菜单上的字,而字是可以随便写的。这就是这类违法的收益结构:加一个词的成本接近于零,却能支撑起更高的定价。

法律适用上有一个新变化值得单独点出。上述行为违反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年修订)第九条第一款,构成虚假宣传,罚则依据该法第二十四条。2025年修订的关键变化之一,是把虚假宣传的规制对象由“商品”扩展至“商品或者服务”——这意味着餐饮菜单标示、门店显示屏宣传、外卖平台页面描述,都明确落入商业宣传的范畴。过去对“菜单算不算广告/宣传”存在争议,新法把这条边界划清了,也为基层执法提供了可直接援引的依据。

回到消费者这边,最实用的是学会读配料表和菜单用语。第一条,区分“原切”“调理”“风味”三个词——配料表里出现鸡肉、鸭肉、大豆蛋白、卡拉胶的,就是调理肉制品,不是原切肉;标注“风味”的,意味着它是以该风味调配的复合肉,主料未必是名字里那个。第二条,对“鲜”字保持警惕——冷冻与冷鲜、鲜冻与现做,成本差很大,菜单上写“鲜鸭血”而实际是“鲜冻鸭血”,在法律上已经构成虚假宣传。第三条,“野生”“散养”“西门塔尔”“黑安格斯”这类品种与来源声称,是虚假标注的高发区,无法验证的声称一律按下限理解。

遇到菜单与实际不符,可操作的维权路径是:先拍照留存菜单、食签、小票与实物,这是最容易被忽略但最关键的一步;随后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主张三倍赔偿(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同时向12315举报。大同市局这次把5起案件集中公布,本身就释放了一个信号:餐饮菜单不是广告法的盲区,一个字也可能是一张罚单的起点。
信息来源: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10-19 公布《5起肉制品专项整治典型案例》。根据公开新闻报道、官方通报及国家市场监管部门公开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