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协会10月14日在北京召开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新闻通报会。这起案件的分量在于它的“首例”身份——这是中消协第一例经法院判决获得全面胜诉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而且中消协的诉讼请求被全部支持。
案件的起点是2023年底。中消协接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和北京军事检察院提供的案件线索,线索指向一款名为“北方清晨空气消毒卡”的产品:顺风基因科技(潍坊)有限公司自2021年起生产该产品,中诚北方生物医学(沈阳)有限公司、青岛中科瑞业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先后负责全国总经销,产品在淘宝、京东、拼多多等电商平台均有销售。产品外包装上印着“冠状病毒消杀率高达99.99%”“除菌消杀率高达99.99%”,以及“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301医院)老年医学研究所联合实验室技术支持”等字样。
中消协接到线索后做了三件事:组织多轮专家论证,购买实物样品送权威机构鉴定其实际消毒灭菌效果,并全过程公证取证;同时在检察机关支持下获取该产品在主要网购平台的销售数据。查明的结果是两条硬事实——案涉产品并未达到其所宣传的消杀效果,且并未获得301医院老年医学研究所的技术支持。经营者涉嫌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
经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法院认定三被告存在宣传不实的欺诈行为,判决:三被告停止生产、销售“北方清晨空气消毒卡”;三被告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刊登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的声明,且赔礼道歉内容需经法院审核同意后再发布;生产企业顺风基因科技(潍坊)有限公司向中消协支付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三倍的惩罚性赔偿金2008185.96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顺风基因科技另支付检测费1万元、公证费16820元、律师代理费99000元;两家经销公司青岛中科瑞业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中诚北方生物医学(沈阳)有限公司各自在1067002.98元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为什么走公益诉讼而不是支持消费者个体维权?中消协副秘书长潘海峰给出了三条理由。第一,消费者个体维权难度大:案涉产品单价较低,单个消费者很难举证产品消毒灭菌效果不达标,具有受害人分散、个体损害小、维权成本高、取证难度大的特点,依靠个体维权难以实现有效追责,容易陷入群体性受害、无人担责的维权困境。第二,侵害众多消费者,影响范围广、持续时间长:案涉产品自2021年10月起面向全国销售,截至起诉前仍在销售。第三,经营者实施侵害行为具有主观故意——利用新冠疫情期间消费者的焦虑恐慌心理以及对权威机构的信任,假借301医院名义进行虚假宣传,骗取消费者信任。中消协认为,案涉产品生产销售发生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经营者利用消费者对疫情的恐惧心理进行虚假宣传、诱导购买,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危害社会公共安全,情形十分恶劣,有必要提起公益诉讼。
这起判决给市场释放了三个明确信号。其一,惩罚性赔偿在公益诉讼中可以直接落到“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三倍”这个量级上,200万余元的数额对一款低价卡片而言是足以形成震慑的量。其二,经销商不是旁观者——两家总经销各自在1067002.98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销售端同样要为上游的虚假宣传买单。其三,冒用权威机构名义是最容易被击穿的宣传手法:301医院的技术支持既未经授权也不存在,一旦被送检加公证固定证据,谎言在法庭上没有缓冲空间。
对消费者的实际意义在于,遇到“单价低、受害人多、单人说不清”的虚假宣传产品时,个体维权的性价比确实很低,但线索可以交给消协组织与检察机关——这起案件正是从检察院线索起步、由消协提起公益诉讼走完的。中消协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推动公益诉讼制度机制的健全完善,找准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痛点难点,推动更多典型案件落地见效。
【消费者联盟】中消协首例经法院判决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全面胜诉:“北方清晨空气消毒卡”虚假宣传被判三倍惩罚性赔偿2008185.96元
信息来源:中国消费者协会 2026-10-14 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新闻通报会,经中国新闻网、北方网、新京报 2026-10-14 至 10-15 报道。根据公开新闻报道、官方通报及国家市场监管部门公开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