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上市公司公告,把一起兽药残留超标的后果摆到了明面上。10月9日晚,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000895)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与公司声明,就控股子公司望奎双汇北大荒食品有限公司“猪后鞧肉”林可霉素残留超标等问题作出回应并公开致歉,同时披露六项整改措施。
把时间线拉回到事件源头。公告显示,2025年8月28日,长春海关技术中心在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对大庆市让胡路区黑龙江比邻优选连锁超市有限公司明湖分公司销售的、由望奎双汇生产的猪后鞧肉进行抽检,林可霉素项目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5年10月10日,望奎县农业农村局接到望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线索移送函后立案调查。经通过耳标及《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溯源,实际进厂910头;该批次涉案生猪产品由望奎双汇生产,由双汇发展组建的销售渠道、以漯河双汇食品销售有限公司名义销售至经销商,货值金额总计170.1万元,违法所得共计170.1万元。
监管部门开出的罚单分三路落地。望奎县农业农村局出具望农(农产品)罚〔2026〕1号、望农(屠)罚〔2026〕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望奎双汇销售兽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同时存在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持证上岗人数不足、农产品生产场所及生产活动使用的设施不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规定等违法情形,责令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没收违法所得1653897.24元、罚款33077944.80元;此外还因未按《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落实宰前停食静养制度、宰前停食静养时长未达12小时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漯河市畜牧局出具漯牧(农产品)罚〔2026〕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双汇发展本部没收违法所得170.10万元、罚款3401.93万元。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漯市监处罚〔2026〕697号及697-1号至697-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双汇发展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00万元,并对董事长万宏伟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处以不等额罚款,合计约5636.28万元。公告口径为:对望奎双汇及双汇发展罚没合计7250.21万元,对董事及高管罚款合计5636.28万元,两项合计已逾1.2亿元。
对投资者的直接影响也写进了公告:上述处罚将导致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6380.66万元。公司同时明确,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情况,相关事项不会导致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截至公告披露日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双汇发展公布的六项整改措施覆盖源头采购管控、检验检测升级、生产过程控制、配强专业力量、全链条安全体系、深化全员培训,其中提出完善生猪供应商审核体系、建立“一户一档、动态审核”管理机制、强化用药记录与休药期制度执行情况核查、推广“公司+农户(农场)”养殖模式并统一供应种猪饲料兽药,以及加大对林可霉素等风险监测项目的抽检力度。
对消费者而言,这起事件的看点在于责任链条的长度:残留超标发生在养殖端,检出发生在流通端抽检,而处罚同时落到生产企业、销售主体和负有管理责任的个人。它也再次提示,兽药残留这类风险不可能靠出厂检验兜住,休药期制度是否真正执行、养殖环节用药记录是否可追溯,才是决定最终产品是否合格的关键。需要说明,本文所引金额与文号均出自公司公告公开披露内容,具体违法情节认定以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原文为准。
双汇发展“猪后鞧肉”林可霉素残留超标收罚单:公司及子公司罚没7250.21万元,董事长等4名高管被罚5636.28万元
信息来源:双汇发展《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2026-10-09,经中证网 2026-10-09、证券时报网 2026-10-09、广州日报新花城 2026-10-09 报道。根据公开新闻报道、官方通报及国家市场监管部门公开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