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26 长安航空机票退票费特价舱12326购票冷静期格式条款消费者权益民航

长安航空特价机票出票3分钟退票被扣75%:1130元仅退372元,旅客投诉12326后航司称“按公司规定无法减免”

出票三分钟后纠错,仍被扣掉七成五票款,这起机票退费争议在9月下旬持续发酵。据媒体报道,湖南旅客孟女士9月21日20时33分购买了一张长安航空9月28日16时35分哈尔滨飞长沙的经济舱(A)机票,票面价1130元;20时36分,也就是出票后约三分钟,她发现日期选错并立即提交退票申请,此时距离航班起飞还有整整7天。

退款结果出乎意料。孟女士一方称,申请退款时发现所有选项都只能退还全部票价的20%或者25%,随即拨打长安航空客服希望全额取消订单被拒;9月22日7时53分退款审核通过、7时56分退款完成372元,1130元的机票扣费758元,扣费比例75%。

航司的回应相当强硬。在旅客提供的沟通录音中,长安航空服务质量督查作最终回复称,客票不予减免,因为不符合公司全退规定,属于个人原因错过,没有办法减免;“我们航司航班正常的情况下,旅客退票都属于自愿退票,不予受理减免诉求,航司没有错购的政策”。面对旅客“超市购物、网购都能在一定时限内退换”的质疑,该督查人员表示不能把超市案例与航司规定类比。后续长安航空工作人员表示已登记问题,将由专人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

费率并非临时加码,而是写在公示规则里。长安航空官网显示,经济舱(A)对应特价机票:起飞前336小时以上退票最少扣65%,起飞前336至72小时退票扣75%,距离起飞4小时内退票扣100%。也就是说,扣费只看舱位折扣等级与距起飞时间,不看“出票后多久申请”。这也解释了为何提前七天、三分钟内纠错仍被扣75%。

争议的核心因此落在规则本身是否合理。业内人士孙为立建议航空公司优化退改规则、设立“购票冷静期”,对出票后极短时间内且距起飞时间较长的错购退票酌情减免手续费;他认为,旅客非主观恶意的即时错购若未对航司造成实际运力损失,机械套用高额扣费条款既不符合《民法典》关于公平原则和违约金应与实际损失相当的精神,也容易引发消费纠纷。他同时建议购票环节以弹窗、加粗字体等醒目形式展示退改条款,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并建立独立的异议复核通道。

需要客观说明的是,截至发稿,监管部门未就本次具体订单公布调查结论或处理结果,上述专家观点属第三方意见,航司按公示费率扣费在形式上有其规则依据。对旅客而言,更现实的避坑办法是:付款前逐项核对日期、出发地与目的地,并点开折叠的“退改说明”看清该舱位对应扣费比例;特价折扣舱票价越低退改越苛刻,若行程存在变数,优先考虑退改宽松的舱位或带有“错购限时免费退”权益的产品;一旦发生争议,可依次通过航司投诉、12326民航服务监督平台、12315平台推进,并保存订单截图、退改规则页面与沟通记录。
信息来源:长安航空官网退改规则、旅客向12326民航服务监督平台投诉记录,经快科技 2026-09-24、长春晚报 2026-09-26 报道。根据公开新闻报道、官方通报及国家市场监管部门公开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