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通报6起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违法违规案件信息,中国消费者报9月24日刊发该通报要点。
被通报的六家经营主体分别为:博锐百舟(北京)商贸有限公司、苏州分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徐州玉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贵阳市晟辰俊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大连仲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仁安堂大药房。上述主体在网络销售医疗器械时,存在未按照规定展示医疗器械的注册证、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违法违规行为,均被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行政处罚。
展示注册证与履行进货查验记录,是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两项最基础的合规义务。《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要求,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显著位置展示其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件或者备案凭证,产品页面应当展示该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则是产品可追溯的前提——一旦出现质量安全事件,没有进货查验记录就意味着无法追溯供货来源、无法锁定责任主体。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通报的六家主体分布在北京、江苏、贵州、辽宁、宁夏等地,既有专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也有零售药房,说明违规并非个别地区的孤立现象。被通报主体中多家为中小型企业与地方药房,反映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在快速扩张过程中,合规能力建设明显滞后于渠道拓展速度。对消费者而言,网购医疗器械时应先核验店铺展示的经营资质与产品注册证信息,并核对产品名称、型号与注册证载明内容是否一致。
国家药监局未在本批通报中披露各案的具体处罚金额。
国家药监局通报6起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违法违规案件:博锐百舟、苏州分贝、徐州玉丰、贵阳晟辰俊、大连仲康、银川仁安堂大药房被行政处罚
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违法违规案件信息通报,经中国消费者报、光明网 2026-09-24 报道。根据公开新闻报道、官方通报及国家市场监管部门公开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