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9月22日联合发布一批依法惩治网络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聚焦利用网络实施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涵盖通过电商平台制售假蜂蜜、伪劣奶粉,通过直播电商平台、社交网络平台销售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减肥压片糖果、减肥咖啡,以及伪造、买卖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注册“幽灵店铺”转售牟利等多种犯罪模式。
在“罗某华等人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中,案情显示:2024年至2025年7月,被告人罗某华为谋取非法利益,使用修图软件伪造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件,通过社交网络平台发布广告以及朋友介绍等方式招揽客户,以每张50元至300元不等的价格销售至江西省九江市等全国多个省市,伪造、销售国家机关证件共计3961张,非法获利36万余元。
2025年3月起,被告人陈某福协助罗某华伪造相关证件共计1170张,非法获利共计2万余元。被告人聂某卫、王某南、杨某欢、张某红、王某祺、胡某伟等六人为谋取非法利益,自行伪造及从罗某华处购买伪造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20余张至150余张不等,并使用上述假证在外卖平台注册店铺后出售给他人经营,以收取费用或经营抽成的方式从中非法获利0.2万元至3万余元不等,致使不具备合法资质的人员违规经营外卖平台店铺、对外制售食品。据披露,这批假证在全国范围内催生出3900余家注册登记信息与实际经营者、实际经营地不符的“幽灵外卖”餐饮店铺。
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检察院以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分别对被告人罗某华、王某南等八人提起公诉。濂溪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罗某华、陈某福、聂某卫伪造、买卖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行为均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王某南等五人买卖伪造证照的行为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罗某华、陈某福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情节严重,依法应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内量刑,其中罗某华系主犯、陈某福系从犯。据此,以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分别判处罗某华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陈某福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聂某卫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另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分别判处王某南等五人一年十个月至一年二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宣判后,罗某华、陈某福等六人提出上诉,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两高”在典型意义中指出,“幽灵外卖”店铺长期脱离监管,极易滋生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难以及时溯源并有效处置,具有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实践中,部分外卖平台经营者未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资质、备案信息等疏于审核,个别平台经营者甚至为了扩大经营、抢占市场份额有意放任“幽灵外卖”店铺的注册和经营。司法机关依法从严惩治,有利于净化网络食品市场环境。
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网络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罗某华伪造倒卖3961张证照催生3900余家“幽灵外卖”,获刑六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信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网(court.gov.cn)、最高人民检察院正义网、新华社 2026-09-22 发布;光明网、澎湃新闻 2026-09-22 报道。根据公开新闻报道、官方通报及国家市场监管部门公开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