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对本市生产、销售的游泳眼镜产品质量开展监督抽查,共抽查产品50批次,经检验发现不合格产品11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标志、380nm—400nm平均光谱透射比和光透射比三类。根据抽查结果,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相关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并对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经营者移送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
第一类为5批次标志项目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未标注镜片分类描述、分类号、使用的限制等。如标称由广州小海龟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极光系列游泳眼镜(标称商标WATERTIME、规格型号WT3101)标志项目不合格。缺少标志信息可能误导选购使用,如在强光环境中错用浅色镜片,起不到遮阳防护效果,紫外线易伤害眼睛;或将游泳眼镜用于直接观测太阳、日光浴等。
第二类为5批次380nm—400nm平均光谱透射比项目不合格。该项目主要检测紫外防护性能,是衡量游泳眼镜防护能力的重要指标。水面运动时,水面会反射额外的紫外线进入眼球,造成水面反射与环境紫外线双重照射;如果防紫外性能不达标,紫外线直接进入人眼,长时间照射容易造成晶状体、视网膜等眼组织的损伤。如由义乌市健浪体育用品厂生产的游泳镜(标称商标Leacco、规格型号MC1530)平均光谱透射比超出标准限值。
第三类为2批次光透射比项目不合格,实测值未达到企业明示类别的标准值,在预期使用场景中达不到应有的防护性能,可能对眼睛造成伤害。如由义乌市维斯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儿童小框泳镜(标称商标“羽克”、规格型号YJ7600)。据中国消费者报报道,此次通报还涉及威寰(上海)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VIEW”游泳眼镜、上海聚优拢美服饰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PRIDONNA”泳镜、上海方连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YOTTOY”儿童大框泳镜等。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同时提醒消费者,选购泳镜应重点关注产品执行标准、镜片分类号和使用限制,主要执行标准包括GB 45185—2024《眼视光产品 成品眼镜安全技术规范》、GB/T 44458.3—2024《运动用眼部和面部保护 第3部分:水面游泳用眼镜的要求和试验方法》、QB/T 4734—2023《游泳眼镜》;镜片材质优先选聚碳酸酯(PC),透明片适合室内泳池、茶色片减少强光刺激、镀膜镜片适合室外与海边。
上海抽查50批次游泳眼镜11批次不合格:WATERTIME、Leacco、羽克等防紫外与光透射比不达标,或损伤眼组织
信息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游泳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经中国消费者报、上观新闻 2026-09-20 公开报道。根据公开新闻报道、官方通报及国家市场监管部门公开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