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16 湘西州市场监管局吉首晟兴农业香葱毒死蜱农药残留学校食堂敬老院单位食堂行政处罚进货查验召回未果

湘西州市场监管局处罚决定书披露:吉首晟兴农业一批香葱毒死蜱超标,除抽检外全部配送进34所学校及敬老院食堂,货值580元被罚5.5万元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公布州市监处罚〔2026〕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为吉首晟兴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8日,主营米、面、粮、油、蔬菜等食用农产品配送销售,住所位于湖南省吉首市乾州街道东一环(南)7号联检大楼。
案件源于一次例行监督抽检。2026年6月7日,湘西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销售的香葱进行监督抽检。经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上述批次产品毒死蜱项目含量不符合GB 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局委托吉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同时告知了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对检验结论提出异议。该局于2026年7月10日立案调查,2026年9月1日调查终结。
经查明,涉案香葱系当事人于2026年6月7日从湘西彩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购进,数量123.5斤,进价4.05元/斤,购进金额500.18元;2026年6月8日全部售完,售价4.7元/斤,销售额580.45元。本案货值金额580.45元,违法所得80.27元。
最值得警惕的是这批不合格香葱的流向。除抽检用去的8斤外,其余全部配送至34所学校、1家敬老院、1家单位食堂,共36家单位——也就是说,食用这批农残超标香葱的主要是在校学生和敬老院老人等抵抗力相对较弱的群体。当事人在执法人员提醒下实施了召回,但未召回到实物;至调查终结,未接到不良反应投诉。
调查同时查明,当事人在采购时索取并留存了供货方《营业执照》、供货合同、送货单及承诺达标合格证,建立了进货查验记录表并作内部快检。即便如此,监管部门仍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80.27元、罚款55000元的行政处罚,罚没合计55080.27元。这一“货值580元、罚款5.5万元”的落差,传递出监管对校园及养老机构食材供应链从严处罚的明确信号: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不能完全免除经营者对所供食品安全承担的法律责任,尤其是当配送对象为学生、老人等特殊群体时。
毒死蜱是一种有机磷类杀虫剂,长期或过量摄入可能对人体神经系统造成损害。市场监管部门提示,食用农产品配送企业必须严把进货查验关,对高风险品种加大自检频次;学校、养老机构等集中用餐单位应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与进货查验制度,发现不合格食材立即停止使用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信息来源: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州市监处罚〔2026〕4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6-09-15;湘西州市场监管局2026年第4期抽检通告。根据公开新闻报道、官方通报及国家市场监管部门公开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