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13 福建竹源食品无证生产肉酥标签标识食品安全法漳州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借牌生产SC证

福建竹源食品有限公司无证生产肉酥被罚:没收违法所得150元、罚款55000元,并没收100罐不合格肉酥

信用中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显示,漳州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福建竹源食品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福建省食品工业协会予以转引。
经查,当事人存在两项违法行为:一是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二是生产经营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涉事产品为肉酥,净含量125克,生产日期2026年7月1日,标签标示的制造商为漳州好多味食品有限公司。
处罚结果为没收违法所得150元、罚款55000元、没收100罐不合格肉酥。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应当依法取得许可;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生产经营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无证生产的危害在于绕开了许可审查环节,企业的生产环境、设备设施、人员健康、原辅料把关与出厂检验均处于监管之外,微生物污染与食品添加剂失控风险显著升高。标签与实际生产者不符,则属于行业俗称的“借牌生产”,一旦出现问题,消费者难以追溯真正的责任主体。
监管部门提示,食品标签合规是出厂检验的必查项,代工或委托生产模式下的委托方与受托方均应核对SC许可证与标签标示的一致性。消费者选购肉酥、肉松等肉制品时,应查看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者名称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与配料表,发现标签信息缺失、模糊或与实际不符的,可通过12315投诉举报。
信息来源:信用中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福建省食品工业协会转引,2026-09-10);DEFECT DAILY 每日不合格产品通报 2026-09-13。根据公开新闻报道、官方通报及国家市场监管部门公开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