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都“鉴定·消费曝光台”接到广州一名家长报料,称其孩子在食用连锁早餐品牌金早绿点的早餐后出现持续腹泻、呕吐、发烧等症状,后确诊感染沙门氏菌,涉事企业拥有超200家门店且多为加盟店,事件引发对连锁餐饮总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讨论。
据家长林女士讲述,9月4日早上7时23分,其丈夫在金早绿点(广州市海珠区海联路店)购买了一杯豆浆和一个生肉包,带回家给10岁的女儿作为早餐。孩子吃完早餐返回学校,约2小时后出现呕吐、发烧、全身酸痛等症状,当天上午10时38分从学校返回家中,11时左右被送至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越秀院区急诊科就诊,自测体温38.3℃,后升至39℃。林女士起初以为孩子是流感,但血液样本的多种流感病毒检测结果均呈阴性。9月5日医院将粪便样本送检,经“大便培养+药敏”检验培养出都柏林沙门菌血清型,快速鉴定提示该病原体属于沙门菌属,医生据此诊断为食物中毒引发的急性胃肠炎。
林女士称,孩子9月3日中午在学校统一就餐、晚上与只吃素食的奶奶在家吃饭,期间未食用任何零食,学校没有其他学生出现相似症状,唯独9月4日当天食用了金早绿点早餐,购买与食用过程均有监控记录。她表示孩子直到7日才停止呕吐、8日才退烧,腹泻持续多日,一日最多达十几次,至9月10日仍在腹泻,已因身体不适一直未返校。她向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举报后,9月8日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解,涉事店家同意赔偿2000元,但林女士认为孩子医疗费已花去3000多元且希望门店整改,双方调解未成功。
9月10日,涉事门店老板告诉南都记者,消费者样本中检出沙门氏菌并不代表是食用了该店食物导致,沙门氏菌有一定潜伏期,且当天店里卖出72杯豆浆和100多个生肉包,没有收到其他消费者投诉。该老板称豆浆是先将黄豆彻底煮熟再打成浆,生肉包由总部工厂批量生产,出于人道主义愿意支付2000元,但对方要求增加误工费未同意,决定按法律程序处理。9月12日门店店长还提出,家长所述商品与金额对不上,相关舆论已对门店经营造成影响。
金早绿点总部工作人员则向记者表示,此事只能向涉事门店了解,总部仅负责向门店提供包子且包子均合格,豆浆由门店自行制作,“这件事不归总部管”,同时称无法向公司领导传达采访需求。公开资料显示,金早绿点品牌归属于广州市金早绿点食品有限公司,创立于2012年,窄门餐眼数据显示截至2026年9月11日现有门店210家,集中在广东;成为合作门店前期需支付品牌使用费、保证金、押金共计3.68万元。
9月10日,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管局回应称,接到举报后已依法联合疾控部门前往涉事门店开展现场调查,并对食品、环境及工用具、员工等开展采样检测,目前正等待检验结果,将根据疾控部门及食品检验机构检验结果及时跟进做好后续处置。医学专家提示,仅凭潜伏期无法判定发病与进食该早餐的因果关系,必须对食品留样进行实验室检测,并核实时段内是否存在聚集性病例。
法律界人士指出,2025年12月1日施行的《餐饮服务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九条明确,企业总部不得通过订立合同等方式减轻或者免除自身依法应当承担的食品安全责任,违反者可被责令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第十条要求总部每年至少对所有门店完成一次全覆盖实地巡查,并建立“总部月调度、分支机构周排查、门店日管控”三级风险防控机制。监管部门此前已明确告诫连锁餐饮企业不能“只开店、不管店,只收费、不担责”。
广州金早绿点加盟店被指致10岁女童食物中毒:粪便检出都柏林沙门菌,海珠区市场监管局联合疾控采样,总部称“不归总部管”
信息来源:南方都市报·湾财社 2026-09-11;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管局回应 2026-09-10;中国消费者报、澎湃新闻 2026-09-12。根据公开新闻报道、官方通报及国家市场监管部门公开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