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市场监管局近日公布一批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贵州黔天化生态肥业有限公司“大字吸睛”式虚假宣传案入选。
经查,贵州黔天化生态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肥料,其原料、生产工艺与国家标准规定的钙镁磷肥完全不符。但当事人在产品包装标识上做文章,刻意缩小“(含钾)”字样、同时突出放大“钙镁磷肥”字样,使消费者在选购时优先注意到“钙镁磷肥”这一与国标对应的产品名称,从而对产品真实属性产生误认。
经统计,2022年3月至2025年5月期间,当事人累计销售涉案肥料2400.88吨,销售金额1568725元。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福泉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本案是化肥领域典型的“包装误导”案件。肥料是农业生产的重要投入品,产品属性标识直接关系农民的选购决策与施用效果。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将化肥、农膜等农资产品列为“铁拳”行动重点,对以字号大小、颜色对比、术语替换等方式掩盖产品真实属性、误导购买的行为予以查处。
提醒广大农户与农资经营者:选购肥料时应核对产品包装上的执行标准、登记证号与养分含量,不能仅凭包装上最醒目的名称判断产品类别;发现标识与实际不符的,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贵州黔天化生态肥业“大字吸睛”虚假宣传被罚:产品与国标钙镁磷肥完全不符,累计销售2400余吨
信息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2026-09-08 报道;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铁拳”行动典型案例通报;福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根据公开新闻报道、官方通报及国家市场监管部门公开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