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8日,富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外发布富市监处罚〔2026〕23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四川味记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9月1日)。
主要违法事实为:四川味记源食品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生产生产日期为2026-05-13的“刀刀爽”(调味面制品)共计2460包,经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抽检,该批次产品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实测值为3.37g/kg,超出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的≤1.6g/kg 的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批次产品货值金额合计1230元,扣除已退款部分,最终违法所得为30元。在收到不合格检验结论后,该公司已将全部售出的2400包不合格产品召回。
调查过程显示:2026年5月13日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监督抽检;6月5日富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自贡检验检测院出具的不合格检验报告;6月8日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与检验结果告知书并开展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同批次不合格产品;6月10日对当事人召回的同批次不合格产品采取扣押行政强制措施;6月22日以涉嫌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为由立案调查;7月14日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进行询问调查;8月24日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或申辩。
处罚内容为:没收违法所得30元;没收违法生产的食品(详见《财物清单》100号);罚款5000元。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5修正)》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甜蜜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常用的甜味剂,GB 2760 对各类食品的允许使用范围和最大使用量均有明确规定,超限量使用可能增加人体代谢负担。调味面制品(俗称“辣条”)是甜蜜素超标的常见品类,此类产品消费群体以青少年为主,长期过量摄入的风险尤其需要关注。市场监管部门提示,消费者选购调味面制品应选择正规渠道和标识齐全的产品,查看配料表中甜味剂的标注情况。
四川味记源食品“刀刀爽”调味面制品甜蜜素超标被罚5000元:实测3.37g/kg,超国标限值一倍以上
信息来源:富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富市监处罚〔2026〕233号(处罚日期 2026-09-01,2026-09-08 公开);新浪财经 2026-09-08 报道。根据公开新闻报道、官方通报及国家市场监管部门公开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