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金融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贵金罚决字〔2026〕35-41号),对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
根据处罚信息,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贵金罚决字〔2026〕38号)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未如实记录保险重要事项、对中介渠道管控不力、未按规定进行资金收付管理,侵害消费者权益,被警告并罚款76万元。
同时,6名相关责任人一并被处罚:时任保险渠道部副经理庞启宗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时任市场总监程光洁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未如实记录保险重要事项、对中介渠道管控不力、未按规定进行资金收付管理,侵害消费者权益,被警告并罚款18万元;时任总经理黄胜钢因未如实记录保险重要事项,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时任产品运营部经理蔡明游因未如实记录保险重要事项,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时任产品运营部负责人黎丽莉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时任综合管理部副经理王佳麒因未按规定进行资金收付管理、侵害消费者权益,被警告并罚款3万元。机构与责任人合计罚款119万元。
四项违法违规行为中,“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直接关系消费者最终获得的保障范围——保险条款须经监管备案后方可销售,擅自变更条款可能导致理赔时责任范围与投保人预期不符;“未如实记录保险重要事项”则影响保单信息的真实性与可追溯性;“对中介渠道管控不力”容易滋生销售误导;“未按规定进行资金收付管理”则可能造成保费资金安全隐患。
该处罚信息公开时间为2026年8月28日。金融监管部门提示,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时应仔细阅读条款,重点核对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犹豫期、退保规则等内容,可通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查询保险条款备案信息。
平安养老保险贵州分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被罚76万元,6名责任人合计被罚43万元
信息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贵金罚决字〔2026〕35-41号 nfra.gov.cn 2026-08-28;中国消费者报 2026-09-01 报道。根据公开新闻报道、官方通报及国家市场监管部门公开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