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联盟】北京出台食品广告新规:禁"特供""专供"误导表述,不得宣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8月12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北京市食品广告发布指引》,对食品广告发布行为作出明确规范。
新规要求:任何食品广告不得出现"特供""专供"等误导性表述,不得宣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无依据宣称绿色有机认证。保健食品、特医食品广告设专项条款,未经审查不得发布保健食品广告,已审查的保健食品广告须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
《指引》进一步明确:食品广告不得利用医疗机构、保健机构的名义或形象作推荐证明;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在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或使用医疗用语。
北京市监局表示,将加强对食品广告的监测和执法力度,对违反《指引》的行为依法查处,并通过典型案例曝光形成震慑。
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