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网红冰杯“冰极限”食用冰菌落总数不合格,北京通州区市监局公布行政处罚
【舆情来源】泰山财经 / 网易新闻(2026-08-04)
近日,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冰极限(北京)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冰极限(河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食用冰产品,因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被查处。
涉案产品规格为160克/袋,生产日期为2026年1月28日,由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在天津豪池商贸有限公司抽检。检验结果显示,该批次产品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275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冷冻饮品和制作料》要求,判定为不合格。
处罚决定书认定:该批次食用冰菌落总数检测不合格,系"正础冷库设备发生故障导致温度波动较大,贮存不当"所致。涉案批次共生产8000袋(200箱),货值金额7200元,违法所得3680元。收到抽检不合格通知后,被抽检方曾张贴召回公告,但未实际召回商品。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网红冰杯在便利店、商超、烧烤摊等渠道销售广泛,单批次不合格虽金额不大,但暴露出网红食品在委托加工、储运环节的质量管控漏洞。消费者购买网红冰品应选择正规渠道,并留意产品生产日期、储存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