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督促10家商用车企业召回 — 涉6家上市公司
市场监管总局依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对10家商用车生产企业启动缺陷调查,督促实施召回,共涉及56款车型、1675辆车。涉及企业包括东风商用车、北汽福田、金龙联合汽车、一汽解放、一汽解放青岛、江淮汽车、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商用车、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山东华耀汽车配件、山东锣响汽车制造等。缺陷问题主要表现为防护装置、顶棚杆、车身反光标识和驾驶员离席提示功能等不符合国家强制性安全标准要求。其中涉及6家上市公司:东风集团股份、一汽解放、江淮汽车、福田汽车、中国重汽(H股)、中国重汽(A股)。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