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件 2026-08-01T08:03:17+08:00

嘉兴市中医医院违法发布医疗广告被罚1万元:未经审查+患者名义证明

【嘉兴市中医医院违法发布医疗广告被罚1万元:未经审查+患者名义证明】 7月29日,据嘉兴市南湖区市监局公示,嘉兴市中医医院因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批准、利用其他媒介发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案被处罚(嘉南市监处罚[2026]544号),法定代表人顾爱明,作出处罚日期2026年7月23日。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3月及4月,被处罚人在公众号上发布的医疗广告未取得中医医疗广告批准文号,以及利用患者的名义作证明。当事人未取得中医医疗广告批准文号发布中医医疗广告以及医疗广告利用患者的名义作证明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十九条及《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六)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决定对当事人罚款人民币10000元。三级公立中医医院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反映出部分医疗机构对广告合规审查重视不足,未严格履行《中医药法》与《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双重合规义务。 来源:嘉兴市南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315消费预警 2026-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