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维权 2026-09-29T07:26:31+08:00

国家药监局通告44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2026年第16号) 太原市市场监管局同步发布第三季度化妆品风险预警提示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44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6年第16号)》,44批次化妆品存在质量问题,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安全标准。2026年9月28日,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6年第三季度化妆品风险预警提示,要求涉事经营单位即刻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并向消费者发布风险提示。 对化妆品经营者的提示: 一、强化日常自查,严格遵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二、发现通告中涉及的不合格产品,立即下架并停止销售; 三、严把进货渠道,确保所售化妆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 四、对已售出的不合格产品主动联系消费者进行召回,并做好记录。 对消费者的提示: 一、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化妆品,仔细查看产品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批准文号等关键信息是否齐全; 二、不购买、不使用通告中列出的不合格产品; 三、如使用后出现皮肤不适等异常反应,立即停用并前往正规医疗机构就医,同时拨打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