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丰泽玛丽医院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配制中药液被罚38.9万余元
【泉州丰泽玛丽医院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配制中药液被罚38.9万余元】
日前,泉州市丰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泉州丰泽玛丽医院有限公司予以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该院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擅自配制涉案中药液"TJ2(调经二号)"并用于诊疗活动。
处罚结果:泉州市丰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276袋涉案中药液"TJ2(调经二号)",没收违法所得14193.32元,并处罚款375000元,合计罚没约38.9万元。
该院成立于2010年,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是一家以从事卫生为主的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来源:海峡网 / 观八闽 / 泉州市丰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