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联盟】广东省率先立法:老年消费可7天无理由退费,新规10月1日起施行
近日,《广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经广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在全国省级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中,率先对老年消费群体作出特别保护制度安排,新增线下老年消费"7天无理由退费"规定;同时对网络评价、算法定价、个人信息保护等数字经济新问题作出回应。
此外,广东省人大同步制定出台《广东省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作规定》,推动大湾区跨境消费维权协同。业内人士评价,这是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制度创新。
来源:广东广播电视台、广东省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