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维权 2026-10-24T15:22:17+08:00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两名签字注册会计师收广东证监局警示函 惠伦晶体2020年年报存货审计程序存在明显缺陷 未识别1096万元虚假入库

广东证监局披露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在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项目中存货审计程序存在明显缺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赖其寿、肖桃树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经查,大华所对惠伦晶体2020年年报存货审计时,计划于2020年12月30日、31日开展存货监盘。12月30日完成相关原材料仓库现场监盘后,惠伦晶体于12月31日新增1096万元虚假原材料采购入库,该虚假入库金额占惠伦晶体2020年披露存货金额及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6%、1.99%。针对该笔新增入库原材料,大华所仅检查了会计凭证和电子入库单,未获取供应商送货清单、仓库管理人员清点签收的原始单据,也未通过倒轧计算核实库存数量,审计证据获取不充分,存货监盘及截止测试审计程序执行存在缺陷,不符合多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规定,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 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大华所、赖其寿、肖桃树出具警示函,并要求大华所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报送整改报告。 信息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