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盛支付福建分公司因违反收单业务管理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罚没49.86万元 年内三度领罚机构罚没累计超2000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闽银罚决字〔2026〕22号)显示,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因违反收单业务管理规定,被罚款4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8583.24元,合计罚没约49.86万元,处罚决定作出于2026年10月16日。
这已是银盛支付2026年年内第三次被央行系统处罚:1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因违反商户管理、清算管理和账户管理规定,对银盛支付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并罚没约1584.17万元,时任董事长被警告并罚款61万元;7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对该云南分公司作出处罚,因违反清算管理、商户管理规定,警告、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385万元,机构罚没合计约386.44万元,相关责任人被罚款14万元。
三笔机构罚没合计约2020.47万元,另有相关责任人个人罚款合计75万元。同一家支付机构总部与多家分公司在多地因业务管理问题接连受罚,跨地区经营中的统一管理与风险控制问题值得关注。
信息来源: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