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件 2026-08-04T09:22:52+08:00

【食品安全】深圳公布网络食品虚假宣传第二期案例,餐饮店用其他肉冒充驴肉移送公安

【舆情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3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26年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典型案例第二期公告,选取四起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一:深圳某餐饮店涉嫌生产销售掺假食品案。该门店线下招牌标称"驴味十族",但外卖平台上架火烧类菜品未标注肉类原料来源,现场查获印有"驴肉火烧"字样的包装袋。经会商研判认定当事人涉嫌以其他肉品冒充驴肉、销售掺杂掺假食品,销售金额超过5万元,涉嫌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已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案例二:某电商平台商家普通食品违规宣称保健功能案。商家在电商平台销售普通食品时宣称具有"通便功能",违反《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案例三:某凉茶店利用标签对普通食品宣称疾病治疗功效案。其"祛湿茶"产品标签标注"清热祛湿""健脾""除口臭""肠胃不好"等表述,直接宣传普通食品具有疾病预防和治疗功效,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责令停止违法宣传、消除不良影响。 案例四:某商家普通食品宣称疾病治疗功效案,同样被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