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四局惠州项目被罚208万元: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水泥制品项目违法
【中铁四局惠州项目被罚208万元: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水泥制品项目违法】
近日,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对中铁四局(广东)工业化建筑有限公司作出合计208万元行政处罚。该公司在惠城区小金口街道大树岭南街投资8000万元建设经营水泥制品制造项目,主要生产混凝土预制构件。经查,该项目存在两项环境违法事实:
①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擅自于2023年9月开工建设、2024年7月投产,被处以172万元罚款。
②需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使用,被责令改正并处36万元罚款。
案件线索源自群众投诉。执法部门下达责令改正后4天复查,项目仍未停止,不满足免罚法定条件。中铁四局曾提出听证申辩,称备案投资额与实际投入不符且已补办环评批复,但均未被惠州市生态环境局采纳。
来源:南方都市报 /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6-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