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责任】"幽灵外卖"案追责到人:美团法定代表人钟永健被市场监管总局罚款25万元
【舆情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国市监处罚〔2026〕8号
在2026年4月17日市场监管总局对7家电商平台"幽灵外卖"系列案作出的行政处罚基础上,针对平台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食品安全总监的个人罚单细节近期披露。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国市监处罚〔2026〕8号)显示,当事人钟永健系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美团)法定代表人。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未依法履行资质审查义务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总局于2025年11月20日依法立案调查,通过核查平台数据、询问相关人员、调取收入证明、提取书证、电子数据等方式,确定其违法事实。
决定书认定,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依法履行资质审查义务,其上述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涉及店铺多、影响范围广、存在较高的食品安全风险,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情形。据此对法定代表人钟永健处以罚款25万元。
回顾此案:2026年4月17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拼多多)、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美团)、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京东)、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原饿了么,现淘宝闪购)、北京抖音科技有限公司(抖音)、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淘宝)、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天猫)等7家电商平台"幽灵外卖"系列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7家平台改正违法行为,暂停新增蛋糕店铺3至9个月不等,并处以罚没款共计35.97亿元。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7家平台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食品安全总监合计处以罚款1968.74万元。
此案标志着食品安全领域"处罚到人"制度的深度落地,平台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再能以"公司行为"为由规避个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