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维权 2026-08-04T11:17:39+08:00

【菏泽市公布四起保健类食品典型违法案例:非法添加、虚假宣传并举】

2026年8月3日,菏泽市市场监管局公布四起保健类食品典型违法案例,涉及非法添加药品、会议讲座虚假宣传、特殊膳食夸大功效等违法行为,显示地方对保健类食品市场保持高压整治态势。 案例一:曹县欣欣然精品女装店经营保健类食品非法添加药品案 - 2026年4月,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的“薇蜜黛”牌轻畅茶进行监督抽检 - 检测报告显示:番泻苷A实测值3618mg/kg,番泻苷B实测值4780mg/kg - 以上两种成分为不得检出的药物成分 - 当事人经营保健类食品非法添加药品的行为涉嫌犯罪,曹县市场监管局已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案例二:单县晨平生活用品店虚假宣传案 - 在经营场所内采用会议讲座方式,对其经营的“月圆祥和®”亚麻籽食用植物调和油作虚假宣传 - 宣称产品具有“辅助降三高、软化血管、缓解便秘”等功效 - 单县市场监管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作出罚款处罚 案例三:定陶区苗景堂养生保健馆销售特殊膳食虚假宣传案 - 在经营场所墙体挂放宣传牌,推销高漓下天麻铁皮石斛杜仲叶多肽片(压片糖果) - 宣称产品对血管、血液以及心、脑、肾等“多靶点同步降压” - 声称能迅速分解血管内脂类沉积,降脂抗凝、净化血液,对所有类似血压高都有极好效果 - 当事人无法提供功效证明,定陶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罚款处罚 案例四:东明县皿亮保健食品经营部涉嫌虚假宣传案 - 以讲课形式销售商品,宣传所售产品含有“富硒” - 宣称具有提高免疫力、保护视力、改善骨质疏松、保护心脏、保护血管、平稳血糖、稳定血脂等功能 - 利用助力乡村、富硒产品等概念进行商业宣传,但无法提供证明材料 - 东明县市场监管局将依法责令改正并作出行政处罚 风险提示: 1. 保健类食品非法添加泻药成分隐蔽性强,长期服用可能危害肠道健康,消费者应选择正规渠道产品。 2. 会议讲座中“辅助降三高”“软化血管”等话术属于普通食品不得涉及的医疗功效宣传。 3. “富硒”“多肽”“药食同源”等概念常被用作虚假宣传包装,需查看产品实际批准功能。 来源:菏泽市市场监管局 / 感知山东 2026-08-03 1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