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银行贵阳分行贷款管理不到位被罚30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披露 责任人同步被警告
10月2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贵金罚决字〔2026〕55号、56号),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因贷款管理不到位被处罚。
具体处罚情况:
1.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贵金罚决字〔2026〕56号):贷款管理不到位,被罚款30万元;
2. 王静(时任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行长助理,贵金罚决字〔2026〕55号):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
监管部门对银行机构贷款管理环节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贷款三查"不审慎、贷后管理不到位等是处罚重点。银行机构应切实强化信贷业务全流程管理,防范信用风险。
消费者如有金融业务相关问题,可拨打12378金融消费者投诉热线反映。
信息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