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西青区通报第五期典型案例:一家餐饮店水果果切桂圆二氧化硫超标,另一家餐饮店驴肉掺杂猪马源性成分
据津讯2026年8月19日报道,为持续深化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西青区市场监管局公布第五期典型案例。案例一:某餐饮店在美团平台经营店铺销售水果及果切产品,经西青区市监局委托检测机构抽检,该批次桂圆二氧化硫残留量为0.0848g/kg,超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规定限值0.05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无法提供涉案产品进货票据及进货查验记录,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六十五条,依据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被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526元、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案例二:某餐饮店在淘宝闪购平台经营店铺销售"驴肉",经检测涉案样品同时检出驴源性成分、猪源性成分、马源性成分,属于典型食品掺杂掺假行为。当事人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被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00元、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津讯、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