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维权 2026-08-03T09:44:23+08:00

【山东莒县市监局通报9起违法典型案例 含"虫草强肾王"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26年8月1日,山东省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9起违法典型案例。其中两起涉保健品典型案例社会影响恶劣。 案例8:莒县李某销售非法添加保健品案(刑事案件) - 莒县市监局接莒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 - 当事人销售"虫草强肾王""蚁粒神"等保健品 - 经鉴定:均含有"西地那非"成分 - 当事人因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款,莒县市监局对其作出: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案例9:莒县某大药房虚假宣传案 - 2026年3月30日,莒县市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监督检查 - 当事人在其经营的小程序商品购买页面宣传某运动营养食品"适合经常感冒、咳嗽的人群,改善过敏性鼻炎、牛皮癣等免疫相关的疾病" - 该商品描述与其包装标识上的描述严重不一致 - 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 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作出行政处罚 监管警示:即使在正规药店场景,小程序商品详情页同样成为虚假宣传的高发区;含有西地那非的"保健品"已构成刑事犯罪,生产者、销售者均面临严厉刑事追究。 来源:山东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