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盛新能涉诉3.33亿元未及时披露收河南证监局警示函,上半年预亏最高8.9亿元
8月6日,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凯盛新能,600876.SH)公告称,公司及董事长谢军、总经理陈鹏、董事会秘书陈红照收到河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经查,截至2026年5月8日,凯盛新能连续12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金额达3.33亿元,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73%,但公司迟至2026年6月29日才进行补充披露,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违反了《证券法》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河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上述三名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日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要求一个月内提交整改报告。
公开资料显示,凯盛新能主要从事新能源玻璃研发、生产与销售,隶属于中国建材集团,前身为1956年成立的洛阳玻璃厂。公司同日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显示,上半年归母净利润预计亏损7.53亿元至8.9亿元,扣非净利润亏损7.56亿元至8.95亿元,同比亏损规模近乎翻倍。公司解释称,光伏玻璃市场需求疲软、价格探底,产品价格长期处于低位,同时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了减值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