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德东方进口蓝顶喷雾检出化妆品禁用原料「双氟拉松丙酸酯」被罚没86.6万元,涉案2.2万瓶
据京市监处罚〔2026〕28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名德东方(北京)贸易有限公司因进口的蓝顶喷雾(批号V-12,规格100ml)经北京药监局抽检,检出化妆品禁用原料双氟拉松丙酸酯,涉案产品22000瓶,被没收违法所得35019.25元并罚款866000元。此外,该公司未能提供进货查验相关材料,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企查查显示该公司此前已因广告违法被两次行政处罚:2021年4月因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被罚;2022年10月再次因发布虚假广告、经营标签不符的化妆品被罚20万元。来源: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京市监处罚〔2026〕282号)/企查查 202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