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维权 2026-08-03T12:50:39+08:00

【网售医疗器械直播营销监管趋严 第三类医疗器械及“仅限医疗机构使用”产品不得直播销售】

2026年7月27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专门针对医疗器械直播营销增设规范条款,直指医美、家用医疗器械直播长期乱象。 核心监管红线: 1. 以下医疗器械不得通过直播营销: - 第三类医疗器械(如注射用透明质酸钠、射频治疗仪等) - 标注“仅限医疗机构使用”的第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械 2. 允许直播的医疗器械须在直播页面持续展示产品注册证或备案编号 3. 必须标注“购买和使用前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或者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等警示信息 4. 直播间运营者须具有合法资质,直播营销人员须为本企业员工,外部网红、达人不得以个人身份为医疗器械带货 典型风险案例: - “居家水光”直播间:主播明面上说第二类水光针产品只能涂抹,但暗示可注射,实际第二类产品仅可外部涂抹,三类证才是注射级准入证 - 家用射频美容仪:2026年4月1日起已正式纳入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未取得注册证不得生产、进口和销售 专家观点:浙江省人民医院皮肤科主任医师樊一斌指出,医美第一步是“医”而不是“美”,要对医疗抱有敬畏之心。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 2026-08-01